【赢夏人才推荐】涟水县公益岗位招聘公告汇总-1号站官网登录
为进一步做优镇村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宜居宜业东胡,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发挥好公益性岗位保障就业作用,根据淮人社发〔2021〕6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人员20人:其中市政管理6人(胡集街道2人、时码街道2人、小埝街道1人、鲁渡街道1人);公共环境卫生14人(胡集街道4人、时码街道3人、小埝街道4人、鲁渡街道3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残疾人,女45周岁、男55周岁以上优先;
5.东胡集镇户籍人员优先;
6.服从镇党委、政府安排管理。
三、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胡集、时码、小埝、鲁渡四个街道秩序管理及保洁(包括垃圾清运等)。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21年8月20日—9月2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到东胡集镇政务服务中心报名(劳保窗口),填写《涟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措施,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报名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相关地点进行报名。
(二)面试
统一安排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1.按照应聘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提供无犯罪记录材料,并到镇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无法胜任工作岗位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考察;
3.考察工作由镇纪委、组织部门负责。
(四)公示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报县人社部门核实其身份,符合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在涟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用工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一)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与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签,无经济补偿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合同自动解除;
(二)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照不低于涟水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13852265588
联 系 人:徐志兵
附件:涟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涟水县东胡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涟水县残联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更好的利用公益性岗位资源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推进基层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淮人社函〔2021〕137号文,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残疾人服务机构公益性管理服务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全县残疾人服务机构招聘35个公益性管理服务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涟水县户籍,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原则上为男18-50周岁、女18-45周岁。
(二)招聘对象以残疾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直系亲属和已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聘用与管理
(一)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无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照不低于涟水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2021年9月1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见招聘附表
报名要求:报名需本人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片,填写《涟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报名时必须准备好涟水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近期疫情防控相关健康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县残疾人联合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对招聘对象条件实行排序,顺序安排残疾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直系亲属和已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与录用。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报县人社部门核实其身份,符合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在涟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报名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进行依次递补。同时,按有关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用工手续。
五、政策咨询
县残疾人联合会:0517-82382330
县人社局:0517-82380558 82396822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517-82399228
涟水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涟水县残疾人服务机构公益性岗位报名地点和1号站官网登录的联系方式
2、涟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涟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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